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要求發表時間:2024-03-25 15:47 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要求1、商戶經營銷售的商品如需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其經營范圍需滿足以下要求: (1)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指銷售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標識的食品)須提供營業執照及有效備案憑證(實際經營事項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信息采集表中相關內容相符)。已經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可提供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需含“預包裝食品銷售”;
(2)銷售肉類、面食、糧食等無預先定量包裝,需稱重銷售的食品,包括無包裝和帶非定量包裝的食品,須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需含“散裝食品銷售”;
(3)銷售保健、特殊食品類,須提供營業執照及有效備案憑證(實際經營事項與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信息采集表中相關內容相符)。已經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可提供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需含“特殊食品銷售(含保健食品)”或“特殊食品銷售”;
(4)銷售熟食鹵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無需再加熱,在常溫或者低溫狀態下即可食用的食品,須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需含“冷食類食品制售”;
(5)銷售以糧、油、糖、蛋、奶等主要原料經烘焙等工藝現場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須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需含“糕點類食品制售”;
(6)銷售區域性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須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需含“其他類食品”。
2、如各地區對行業資質有特殊要求的,則按照各地區要求進行資質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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